欢迎访问 中国直播网!遇见美好,记录事实!Meet the good, record the facts!

中国直播网微博  直播网微博   网站地图   商标版权注册证   直播号入驻

滴滴回应:未删道歉微博 100万将捐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8-09-03 11:44来源:编辑:News_值班编辑
滴滴回应:未删道歉微博 100万将捐见义勇为基金会,滴滴 基金会 微博 救援队 顺风车

(原标题:滴滴独家回应:未删道歉微博100万将捐见义勇为基金会)

【环球网科技9月1日报道】近日,滴滴公司因为顺风车业务被舆论推到了风口浪尖,滴滴公司表示已经下定决心进行业务整改,创始人及总裁公开道歉,顺风车业务无限期下线,但网络上质疑声仍然不断。有网友称,滴滴已将“空姐遇害案”致歉信和“100万悬赏公告”偷偷删除。

对于这些质疑,滴滴相关负责人今天向环球网独家回应称,公司5月10日通过媒体公布了关于“空姐遇害案”的致歉声明。因当时时间紧迫,只第一时间将致歉声明通发给了全国媒体,并未在滴滴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同步发布该声明。“确实是网友误解了,一定不存在删除道歉信的情况,目前各大媒体网站上均能找到当时的致歉全文和截图。”

对于是否删除了“100万悬赏公告”的微博。该负责人称,这份100万寻找线索的寻人启事5月10日发布在官方微博和微信上,也确实在第二天删了,原因是应相关部门要求。但这份内容也同样有大量媒体报道,网上到处可以找到。“即便被要求删除了,滴滴也肯定会信守承诺,担心我们赖掉完全是误会。”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确实有大量关于“空姐遇害案道歉”和“100万寻找线索”媒体报道和截图随处可见。

滴滴回应:未删道歉微博100万将捐见义勇为基金会

图为滴滴委托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100万的转账回执,北京运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滴滴公司。

6月13日,滴滴宣布委托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负责保管100万线索奖金、与线索提供人的后续沟通及奖金发放等工作,并希望相关申领人能够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明,在经公安机关确认对案件侦破确有重大帮助后,尽快与该律所联系。

当天滴滴还称,如9月1日仍无公安机关确认的有效线索人,该100万奖金将直接捐赠给公安部主管的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

对此上述滴滴负责人表示,原来承诺的100万线索奖励,至今仍无公安机关确认的有效线索提供人认领。故将按照当时的约定,由授权的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于9月2日启动捐赠给公安部下属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流程。

但因迟迟未拿到奖金,曾经负责打捞嫌疑人的郑州红十字水上义务救援队的代理律师付建表示,已于8月28日向郑州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相关材料,要求滴滴兑现奖励,法院确认目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对此滴滴上述负责人表示,不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滴滴都会充分尊重结果,并希望能有机会感谢救援队的辛苦付出。“我们愿意提供更多的支持来帮助救援队改善装备等,但不是线索奖金的形式,还希望救援队能够理解。”

环球网也注意到,该救援队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所得奖金将全部用于救援设备的购买。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以及按照救援队委托的律师的说法,公关机关在掌握了嫌疑人所处的大概位置信息后,锁定了寻找区域。救援队在公安机关锁定的区域内,直播网 十八腔,确定嫌疑人大概会出现的位置,沿着河边进行搜寻,最终打捞成功。

知名律师赵占领表示,根据救援队律师之前的公开表述以及媒体报道的情况,救援队打捞是由公安局邀请并确定了大致的寻找范围。也就是说,在打捞之前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具体线索。按照滴滴当时的公告,寻人启事的线索奖金是针对重大线索而非打捞,这笔奖金理应由公安机关获得。

赵占领认为,“线索奖金”确实不等同于“打捞费”,虽然滴滴可能有些认死理,但其做法的确也是合乎规则和法律的。“毕竟这个案件影响这么大,涉及公安机关和对于社会线索悬赏的定义,各方都需要慎重处理。”

特别声明:本文为中国直播网直播号作者或机构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中国直播网的观点或立场,中国直播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版权声明:版权归著作权人,转载仅限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来源标注错误侵害了您的权利,请来邮件通知删除,一起成长谢谢
       欢迎加入:直播号,开启无限创作!一个敢纰漏真实事件,说真话的创作分享平台,一个原则:只要真实,不怕事大,有线索就报料吧!申请直播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zbh.chinazhibo.tv。    

标签:
相关资讯
热门频道

热门标签

CopyRight 2014-2024 中国直播网(直播网)VZHIBO.COM.CN(中國直播網有限公司)

本站取得授权享有第17448205号“直播网”商标注册证 | 中国直播网投稿公邮:news@newsgo.com

直播网网站所登载资讯、图集、视频等内容,版权归直播号自媒体平台原作者或投稿人所有,投稿视同本站原创首发,刊发或转载仅限传播目的非本网观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商业用途。

直播网侵权反馈:news@newsgo.com 直播网撤稿函下载如有侵权请来邮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证实,直播网收到后会尽快处理答复。吉公网安备22040002000116 备案号:

中直网 吉ICP备2023004346号 | 新现场 吉ICP备2020008037号 | 中在线 吉ICP备2020008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