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中国直播网!遇见美好,记录事实!Meet the good, record the facts!

中国直播网微博  直播网微博   网站地图   商标版权注册证   直播号入驻

丈夫燃放烟花导致妻子眼睛受伤失明 被判担责

2016-12-19 05:04来源:编辑:中国直播网

看个烟花,眼睛被砸伤最终失明,中国直播网,留下永远的残疾。身体和心理的伤痛应该由谁来负责?近日,合肥市中院审理判决了一起因观看烟花给身体造成伤害的纠纷案件,受伤的是长丰县某幼儿园的园长张女士(化名),她将烟花的生产厂家、代理商、销售者告上法庭。在案件审理中,30米的安全燃放距离成了辩论的焦点。

看烟花眼受伤留下八级伤残

去年4月4日,张女士的丈夫方某某(化名)从长丰县双墩镇李某某的烟酒店中购买了6个“笛音声响”的烟花。当天下午,张女士丈夫将他购买的烟花在合肥市瑶海区三十头镇某处燃放。张女士当时在一旁观看,在烟花燃放过程中,突然有不明物体砸中张女士右眼,当时疼痛不已。

事发后,张女士被送往安徽省立医院住院治疗9天,诊断为角膜上皮局限性脱离,虹膜离断等。后来前往北京某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眼睛受伤过重已经没有办法治愈,也看不见东西了。经鉴定,张女士右眼盲目4级以上,属八级伤残。

一审法院认为人人都要担责

为了讨一个说法,张女士将烟花生厂商、代理商以及最终实际销售烟花的烟酒店(下称销售商)告上法庭,进行索赔。长丰县法院一审审理认为,由于本案各方均未对涉案烟花进行相关鉴定,不能确定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无法确认具体责任人。产品可能在生产、销售、运输、仓储、燃放等任何一个或几个环节出现问题,应由生产商、代理商、销售者、消费者案外人方某某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每方承担22.5%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烟花生产商、代理商、销售商分别赔偿张女士48408.7元。

一审判决过后涉事各方上诉

一审判决后,张女士、生产商、代理商以及销售商均提出了上诉。张女士认为,涉案烟花是低空倾斜爆炸,她在整个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承担10%的责任。烟花生产商认为,产品是合格的,出产都经过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因此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代理商称,该产品在外包装上显著位置印有该烟花燃放的详细说明,“厂家已经尽了提示、警示说明义务。而作为代理商销售该烟花没有过错。”实际销售商烟酒店则认为,烟酒店作为销售该烟花没有过错。张女士及其丈夫作为消费者,应当预见到燃放烟花潜在的危险和后果,因此该后果应由消费者自己负责。

终审改判生产商和燃放者担责

合肥市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中国直播网 ,虽然涉案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在醒目位置标有警示标志和使用说明,并经相关检验为合格产品,但由于该产品属于易燃、易爆,无法排除在生产中存在个别烟花有缺陷的现象。代理商、销售商不是生产者,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不应对张女士右眼炸伤承担赔偿责任。合肥市中院认为,作为生产者应对张女士右眼炸伤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张女士的丈夫,在燃放烟花时,未能详细阅读该烟花爆竹外包装注明的安全燃放距离,致使将站在一边观看的张女士右眼砸伤,应该承担40%的责任。近日,合肥市中院终审判决,烟花生产商赔偿张女士12.9万余元。

疑问

受害人也要担责?

据了解,涉案的烟花由安徽省长丰县某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代理商)总经销,由湖南临澧县某花炮厂(下称生产商)制造,产品外包装上注明安全燃放距离30米以外。事故发生后,代理商员工到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并将事故烟花带走。

一审法院认为,张女士在观看烟花燃放时,未保持安全距离,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10%的责任。

特别声明:本文为中国直播网直播号作者或机构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中国直播网的观点或立场,中国直播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版权声明:版权归著作权人,转载仅限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来源标注错误侵害了您的权利,请来邮件通知删除,一起成长谢谢
       欢迎加入:直播号,开启无限创作!一个敢纰漏真实事件,说真话的创作分享平台,一个原则:只要真实,不怕事大,有线索就报料吧!申请直播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zbh.chinazhibo.tv。    

标签:
相关资讯
热门频道

热门标签

CopyRight 2014-2024 中国直播网(直播网)VZHIBO.COM.CN(中國直播網有限公司)

本站取得授权享有第17448205号“直播网”商标注册证 | 中国直播网投稿公邮:news@newsgo.com

直播网网站所登载资讯、图集、视频等内容,版权归直播号自媒体平台原作者或投稿人所有,投稿视同本站原创首发,刊发或转载仅限传播目的非本网观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商业用途。

直播网侵权反馈:news@newsgo.com 直播网撤稿函下载如有侵权请来邮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证实,直播网收到后会尽快处理答复。吉公网安备22040002000116 备案号:

中直网 吉ICP备2023004346号 | 新现场 吉ICP备2020008037号 | 中在线 吉ICP备2020008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