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7月4日讯(记者 李立红) 4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落实县乡“属地管理”责任,山东省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都将有所作为,进一步细化和落实相关举措。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印发了《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编制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孙成文介绍,在《意见》前期论证中,省司法厅对清单目录所列事项逐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以保障行政执法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合法性,“可以说,这是我省在基层行政执法的一项创新。”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指导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对清单动态调整和交办事项准入等进行审核,保障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依法履行职责任,做到严格依法行政。
在发布会上,山东省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王光信说,为保护耕地,省自然资源厅采取了全链条管控、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源头执法监管等举措。下一步,将指导基层特别是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好主体责任清单和配合责任清单;以卫片执法为牵引,通过对卫片图斑的处理、核查以及卫片发现违法线索的处置,探索、明晰、规范自然资源部门、执法部门、乡镇三者之间的职责和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检查督导。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就规范“属地管理”,推行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市、县、乡三级监管平台。“这与《意见》的要求相对统一,对于明晰县乡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具有积极作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许伟说,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推动网格化监管与“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融合对接,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
山东省共有持证学校食堂19502家。就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之祥介绍,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实施“四查”制度。《意见》中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学校、幼儿园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今后,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主动加强与乡镇(街道)工作联系,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原标题:山东:落实县乡“属地管理”责任 司法环境等多部门打算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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